关于芜湖鸠江区征地苗木补偿标准的通知,参考以下内容。
根据2020年7月28日发布的《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20年第3号)2019-59批次》,关于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标准规定,按照《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芜湖市市区集体土地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
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芜湖市市区集体土地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规定,鸠江区青苗补偿标准如下(单位:元/亩):
鸠江区沈巷镇集体土地青苗补偿标准
大棚蔬菜:2750-4400。(大棚作物2750-4400元/亩,无地村另补大棚材料费:钢架1000元/亩,竹架大棚300元/亩。)
露天蔬菜:1650。
水稻:1200。
旱地作物(油菜等):1200。
棉花:1800。(包括棉花、蔬菜、瓜果、豆类(含小拱棚))
水生作物:1050。(指藕、菱角、蒿瓜等)
药材:1700。
精养鱼塘:1500。
一般鱼塘:800。
果园:2000。(指茶、桑、葡萄、桃、李、杏等成片果园。已结果成熟可收获的按年产值的1/2补偿)
经县级以上农业部门批准种植苗木的土地(指成片密集的每2平方米达到1棵及以上的地块,未达到成片密集标准的按照芜政办〔2011〕9号文件执行):
胸径2厘米及以下:5000。
胸径大于2厘米到4厘米之间:6000。
胸径大于4厘米到7厘米之间:9500。
胸径大于7厘米到15厘米之间:13000。
胸径大于15厘米:17000。
林地:没有具体规定,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执行。
鸠江区二坝镇、汤沟镇、白茆镇集体土地青苗补偿标准
蔬菜类:1650。(包括菜地蔬菜和水生蔬菜,水生蔬菜如藕、茭、菱等)
粮油作物类:1200。(包括水稻、麦类、玉米、山芋、豆类、芝麻、花生、油菜等)
经济作物类:1800。(包括:甘蔗、甜菜、棉花、麻类、西瓜、香瓜、草莓、药材、香料等)
食用菌养殖:
平菇,按出菇初期/盛期/末期分别为:1.1元/0.9元/0.6元/袋。
香菇,按出菇初期/盛期/末期分别为:1.2元/1.0元/0.7元/袋。
花菇,按出菇初期/盛期/末期分别为:1.3元/1.0元/0.7元/袋。
金针菇:按出菇初期/盛期/末期分别为:1.4元/1.1元/0.8元/袋。
水产养殖类:
精养鱼塘:2520。(指专门养育池塘,面积5-20亩,深1.5米,有进排水、增氧等养殖设施)
一般鱼塘:1260。
网箱、水泥地养殖:7350。(鳅、鳝)
有防逃设施、池塘养殖:2850。(甲鱼)
池塘、挖田养蟹:1900。(河蟹)
繁殖培育池:1900。(青虾)
备注:未列入品种可参照相似品种的标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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