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以后的一定期限内提交证据,这个期限可以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不少于30天的期限,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并经法院认可。
一、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有什么区别
答辩期限是指原告起诉后,法院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指定答辩期限,让被告提交答辩状。举证期限是指法院指定或者双方约定在一定时期内向法院提供证据,过期证据不受法院支持。答辩期限从收到起诉书复印件开始,可以申请延长。举证期限一般由法院指定,案件难度不同。当事人可以协商,不提交答辩书不影响案件过程。但在举证期内不举证,可能会导致法院承认对方的全部证据仍需质证。
二、诉讼费与案件受理费有什么区别?
诉讼费用可以分为三类: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向人民法院交纳的一定费用。因案件情况不同,案件受理费的征收标准和办法也有所不同。依照规定,将案件分为财产案件、非财产案件、知识产权和劳动争议案件,四种不同性质的案件交纳办法有所差别。
其中,案件受理费具有国家税收的性质,应列为国库收入。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三、民间借贷原告交的资料不真实怎办
民间借贷原告交的资料不真实,可以通过举证反驳,使法庭不予认可不真实的证据资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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