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以确定网络诈骗管辖权的原因
时间:2023-07-16 14:54:51 36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网络犯罪与非网络犯罪在本质上并没有太大的不同,在具体罪名上也是由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等要件构成。导致网络犯罪对传统的刑事管辖权原则的冲击的原因主要在于网络空间本身的特性。

(一)开放性

从技术上讲,互联网是向所有网络用户开放的,任何用户只要登陆到互联网上,即可接触到其他国家的网络资源,也可为其他国家的用户提供网络资源。

(二)高速发展性

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网络犯罪分子一定会利用各种新的技术成果来实施其犯罪行为。

(三)高技术性

网络科技的高速发展同时使网络空间具有极高的技术含量,一些运行原理和术语需要具备计算机和网络专业知识才能够理解。

网络诈骗抓捕流程是怎样的

一、网络诈骗抓捕流程是怎样的

1、网络诈骗抓捕流程有以下:

(1)报案;

(2)受理报案;

(3)调查;

(4)确定犯罪嫌疑人、通缉抓捕;

(5)刑事拘留;

(6)移送检察院;

(7)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起诉;

(8)提起公诉的,法院审理做有罪或者无罪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以下:

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第二十七条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第二十八条专门人民法院案件的管辖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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