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IC卡办理须知指南
一、办理条件:各旅行社、导游服务公司要指定专人(简称专办员)负责办理导游证IC卡业务。
专办员到市导游服务管理中心提交申请材料,审核汇总后,由市旅游局通过导游管理系统将申请人信息录入,并报送省旅游局等待审批、出证。IC卡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二、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一式两份)
1、《申请导游证登记表;
2、导游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原件由市旅游局查验)及其复印件;
3、与旅行社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与导游服务公司签订的注册管理协议书原件(原件由市旅游局查验)及其复印件;
4、两寸彩色红底免冠证件照近照2张,背面注明姓名、资格证号(另需提供同底照片电子版,要求同上,由各单位汇总后刻盘上报);
5、在外省、市考取资格证的人员在我市申请领取导游证IC卡,需提交:
当地旅游管理部门开具转出证明、
转入证明、
停职证明(在外省、市已办过IC卡的人员)。
(四)根据《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之规定,取得导游资格证的人员申请办理导游证IC卡时,须参加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举办的岗前培训。(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因未与旅行社签订劳动合同或未与导游服务公司签订注册管理协议书而被暂扣导游证的,如重新申领导游证IC卡,即先与旅行社或导游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注册管理协议书,并参加培训方可予以发放。(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办理地址:
市旅游局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86689185;联系人:马*刚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16号1-1910室
市导游服务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86069032联系人:**军张志英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52号南4楼4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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