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担保人只有在替借款人偿还了欠款的情况下,才可以起诉欠款人追偿代还款项。
具体起诉可以按照下列流程进行:
一、当事人写好起诉状,然后向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需要到其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二、法院会起诉进行审查,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三、法院受理后会向原告送达受理通知,原告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四、最后等待法院的开庭通知参加庭审即可。
民间借贷担保人是否有责任
1、民间借贷担保人是有责的,如果借款人无法返还财产,出借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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