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根据中纪委等部门发布的文件规定,在土地管理法未修改之前,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规定的精神执行,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的精神之一就是城市房屋按照市场价值补偿;
其次,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也规定,如果在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时没有拆迁房屋,房屋拆迁时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当事人要求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补偿的应该支持;
在实践中,也有很多地方已经按照城市房屋对划入城市规划区的农村房屋进行补偿了。但在国家法律没有统一修改之前,要求所以城中村房屋都按照城市房屋补偿还缺少必然的法律依据。
其实,无论按照哪种方式补偿,底线是不能变的,那就是不能因拆迁导致原来的生活水平下降,在很多地方甚至出现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比城市房屋补偿还合适的情况。因此,如果自己的利益被损害了,关键是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权,在争取到谈判筹码后再谈补偿,无论哪种方式都可能是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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