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通知书
时间:2023-04-23 09:10:47 18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劳动能力鉴定经办机构简称)(工伤)劳鉴通字〔20〕号

(鉴定申请人):

(鉴定申请人)于年月日申请的(被鉴定人姓名及其申请事项),经审核,所有申请材料已齐备,现定于年月日在(鉴定地点)对被鉴定人进行(鉴定事项)鉴定(确认),请申请人、被鉴定人和用人单位代表按规定时间、地点准时到场。

工伤职工在90日内两次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的,视为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将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盖章)

年月日

送:(鉴定申请人、用人单位、被鉴定人、经办机构各一份,存档一份)

(劳动能力鉴定经办机构)20年月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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