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了公民具有更改姓名权,需要向户籍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供相关证明。如果是未成年人改名字的,需要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民具有更改姓名权。如果您需要更改姓名,请立即向您的户籍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同时需要提供本人申请书、户口本以及更改姓名的原因和相关证明。如果是未成年人改名字的,需要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 民 如 何 更 改 姓 名 ? 需 要 哪 些 手 续 ?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有权更改自己的姓名。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法请求变更姓名。公民更改姓名,需要向公安机关申请变更姓名,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公安机关审核通过后,将办理姓名变更手续。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三条规定,自然人也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申请民事主体变更姓名来变更姓名。人民法院依法审核通过后,将办理姓名变更手续。因此,公民更改姓名需要向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公民具有更改姓名权,可以向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申请变更姓名,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法请求变更姓名。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三条规定,自然人也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申请民事主体变更姓名来变更姓名。因此,公民更改姓名需要向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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