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中介卖买房屋不通过夫妻共同财产能出售房子吗
需要先明确该房地产是否属于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如果确实属于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那么在未经另一半同意或签署确认文件的情况下,出售该财产将被视为无效。
针对婚姻关系存续期内所购置的房产,即便房产证上仅有一方的姓名,仍然应当视作夫妻二人的共同所有物,因此对于该房屋的处置权理应由共同所有人共同行使,任何一方都无权单独擅自进行处分。
《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老人过户给孙子的房子写的买卖没给钱的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实际上,结婚期间继承而来的房地产并不必然归属为共同资产。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以及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之相关法律条款的明确阐述,通常情况之下,除非夫妻双方之间有特别约定,否则在夫妻关系延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均应视为夫妻共有的财产,由夫妇双方共同拥有。
如果遗赠人特意指明该房地产仅归继承人独享,那么在此情形中,继承人所继承的这部分房地产便不再属于夫妇共同资产,而是丈夫或妻子的私人财产。
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分析。
《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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