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过世需要办理房屋继承过户手续才能够进行出售,对于过户需要提供的资料有、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继承人的个人基本信息材料等。
一、房屋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过世,怎么出售
房屋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过世必须办理完“继承过户”手续之后才能出售。
继承的房产过户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如下: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5.如果有遗嘱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需要指明的,这里继承的是过世一方的份额,按照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来继承)。
二、房产变更和过户的区别
房产变更和过户的区别如下:
1.操作方式不同:房产更名是通过开发商完成的,购房者在购房阶段通过修改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使房屋的所有人转变成另一个人或者是多人共有,该过程中房屋所有权人不会发生变化。房产过户则是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完成的,通过过户,房屋的所有权发生转移,所有权人发生变化。
2.是否有不动产证:房产更名是在房屋的不动产证尚未办理下来之前进行的更名行为,通过在开发商处登记备案,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即可。房产过户则是建立在原业主已拥有房屋不动产证的前提下的,通过转让房屋所有权实现过户的。
3.费用不同无论是房产更名,还是房产过户,在处理的过程中,都会产生一定的费用。但两者的金额和收取形式都有很大的区别。房产更名收取的是固定的费用,在开发商与购房者重新签订合同之后,收取一定的更名费,之后,开发商会通知被更名者来共同办理不动产证。
三、房产证过户要多久
从受理过户登记之日起算,办理房产证过户登记需要30个工作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十五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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