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的共有房屋一方出卖有效。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外一方主张追回该房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共有房屋买卖有效吗
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屋行为无效,第三人善意取得的除外。如果一方与第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还需要经过房屋其它共有人同意才能生效,没有经过其它共有人的同意,也不能进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共同共有是需要所有人同意,按份共有需要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所占份额的共有人同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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