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低于合同价的处理方式是哪些
时间:2023-06-23 05:20:17 37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工程结算低于合同价的处理方式如下:

1、应参照施工合同的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2、应按照定额结算工程价款。按照施工成本价进行结算,对双方均无损失,按照施工成本价据实结算是公平的,更有利于维护合同的稳定性和平衡双方利益;

3、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款,并将合同约定价款与成本价之间的差额作为损失计入。

一、工程合同无效违约责任是什么

违约责任有三种基本形式,即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除此之外,违约责任还有其他形式,如违约金和定金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1、承包人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中违约责任条款的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2、发包人的责任

(一)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的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四)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人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五)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人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的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合同无效有什么法律后果?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司法解释和司法意见均有散见的规定。具体有以下情形:

1、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2、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不予支持。

3、人民法院可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4、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或交付使用,但合同价款约定不明的,应当按工程定额、工程量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以鉴定结果确定工程价款。

5、合同无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要求扣除工程折价款中所含利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6、合同无效,发包人与承包人达成的结算协议有效。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工程结算 最新知识
针对工程结算低于合同价的处理方式是哪些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工程结算低于合同价的处理方式是哪些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