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价款结算方式
现行我国的工程价款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按月定期结算。按月定期结算是指每月由施工企业提出已完成工程月报表,连同工程价款结算账单,经建设单位签证,交建设银行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方法。
2.分段结算。分段结算是指以单项(或单位)工程为对象,按施正形象进度将其划分为不同施工阶段,按阶段进行工程价款结算。
二、合同价款的约定方式
合同价款的约定方式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是指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宜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也即政府主管部门在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中,鼓励发承包双方采用工程量清单的计价方式。另外,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三、工程合同价款调整分类
发承包双方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若干事项,大致包括五大类:
1.法规变化类: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变化事件。
2.工程变更类:主要包括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计日工等事件。
3.物价变化类:主要包括物价波动、暂估价事件。
4.工程索赔类:主要包括不可抗力、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误期赔偿、索赔等事件。
5.其他类:主要包括现场签证以及发承包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事项。
经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合同价款,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同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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