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地上车位,根据有关规定,建筑区划内,在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之外,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增设的车位,应当认定为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的绿地,除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的道路,除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属于业主共有。因此,对于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之外的车位,且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共有绿地建设,则该部分车位归业主所有。
一、小区车位产权归属的规定有哪些
露天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未计入公摊面积的地下车位产权属于开发商;小区建筑区划内规划建设的车位属于开发商;人防工程车位,这种车位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质,一般来讲就是属于人防工程,关于产权的情况并没有具体的说法。
二、搬家小区不让进车怎么办
如果有空余车辆不让进是不合理的,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物业不让业主把车开进小区是否理,要依据具体的情形而定,如果小区已经没有车位可停放车辆,物业有权这让业主开进小区,如果有空余车辆不让进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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