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房定金问题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根据法律规定,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为了确保合同义务的顺利履行所设定的支付款项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并由约定的支付一方事先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货币或其他形式的资产。对于定金的具体数额虽可由当事人自由协商决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总价款的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