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破产重整债务怎么办
企业破产重整债务可以通过金融公司置换银行债权,用过渡的方式进行债权转股,经过合并、兼并的方式成立新的公司,原公司债务由新成立的公司负责偿还,即投资者可以找新公司偿还债务。
一般来说破产重整的债务,由公司承担,不会由股东承担,这主要是因公司股东在全额缴纳出资后,公司与股东是相对独立的民事主体。
二、企业破产重整时间规定多久
我国并没有对企业破产重整的时间作出规定。一般来说,重整的时间通过重整计划确定。在重整过程中,破产管理人可以在特殊情况下想法院提交申请延长重整时间。一般来说的重整时间是2到3年。
三、破产重整程序是怎么样的
破产重整程序为:
1.公司出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整事由。
2.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
3.法院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
4.法院指定管理人。
5.法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人。
6.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7.债权申报期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8.进入重整期间后,经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经营事物,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经营事物。
9.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法院裁定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10.法院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
11.《重整计划草案》获批准后,进入《重整计划》的执行程序,由债务人负责执行。
12.《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执行完毕公司恢复良好状态的,重整程序结束,公司恢复正常运行。
13.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此后进入破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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