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居住权的合同的内容
时间:2023-07-24 12:40:11 12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在合同中可以约定当死亡之前,当事人都享有居住权。

房屋永久居住权合同合法吗

一、房屋永久居住合同合法。依据现行法律规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房屋永久居住权,而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一般由所有权决定的,而即将生效的相关法律规定,房屋居住权的年限由合同规定。因为居住权期限是有限的,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二、《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当事人住宅的位置;

3、当事人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4、当事人居住权期限;

5、当事人解决争议的方法。

三、房屋居住权的设定可通过以下方式:

1、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

2、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

3、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

4、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

总的来说,居住权协议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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