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今日全文播发。《决定》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2014年4月22日黑龙江省“单独两孩”政策正式开始启动,只要符合政策的夫妻,可以随时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提出再生育申请。
对于再生育的家庭有哪些服务
黑龙江省已经出台《关于方便群众办证的八项便民措施》,具体有以下方面:
一是公开办事程序。把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所需的所有材料以及审批服务流程等在办公场所进行公示。
二是实行一次告知制度。对申请生育二孩的单独夫妻提供咨询服务,并对所需提供的材料要一次性告知当事人。三是简化办证材料。
四是实行代理服务。当事人无法亲自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办。
五是即来即审,限时办结。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计生部门收到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真实的要现场实时审核并依法及时办理;对材料不齐全的,要书面告知当事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并做好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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