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关系不受劳动法的保护,劳动关系受劳动法保护。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
同时,也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中外自然人)。
一、劳动关系的特点有哪些
劳动关系的特点有:
1、劳动关系主体既具有法律平等性,又具有客观隶属性;
2、劳动关系是在劳动过程中产生的;
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是独家的;
4、劳动关系的存在是为了劳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是为了实现劳动过程,为社会生产或社会产品提供服务。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
二、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谁
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法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因此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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