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依法召开股东会,股东会作出决议,撤销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议事方式、表决程序除本法规定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批准。
怎样能撤销合同
可撤销合同具体是指因违反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而订立的,当事人可以行使或可以不行使撤销权而使其归于无效的合同。
民法典规定,可撤销合同包括基于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以欺诈手段实施、受第三人欺诈、胁迫等手段签下的合同。
符合撤销条件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无效的合同撤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三)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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