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有权要求丈夫归还给情妇的款项吗
时间:2023-11-23 12:20:51 26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夫妻在处理共同财产时具有平等的权利,但违反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是无效的。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无法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处理共同财产时具有平等的权利。民事活动应当遵守社会公德与公序良俗。违背公序良俗,在此基础上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的行为是无效的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协议。而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则是指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违反公序良俗的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

例如,在婚姻关系中,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就属于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又如,在合同关系中,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同样属于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当事人之间因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纠纷,可以通过诉讼或者仲裁方式进行解决。

夫妻在处理共同财产时应遵守民法典规定,尊重社会公德与公序良俗。违反公序良俗、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的行为是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应予以返还或折价补偿。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当事人之间因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纠纷,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进行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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