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二、办理机构
黔南州社会保险局工伤生育待遇审理科
三、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四、法律依据
1
法定依据
黔南州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费零星报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6103号)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第一条参加我州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生育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发生的医疗费,可申请零星报销业务:(二)须转外就医的参保人员,须持医院按规定开具的《黔南州转诊转院申请审批表》到规定社保局办理省内或省外转诊转院备案审批登记后(或因急诊转出,来不及办理备案登记的,可于转外就医入院后十五日内到规定社保局办理转诊转院备案审批登记),转外地在制定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门诊特殊病医疗费。
2
法定依据
《关于对生育保险相关政策进行调整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6190号)原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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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描述
第一条第二条(详情请见附件)
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
五、办理流程
1
受理
2
制证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法定时限-->
办理时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与受理
受理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工伤生育保险待遇审理科2号柜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phone_img.jpg"width="22"height="22"alt=""/>
0854-8236031-->
即时办理-->
即时办理
材料符合规定。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法定时限-->
办理时限
送达方式
办理结果
颁证与送达
制证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工伤生育保险待遇审理科2号柜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phone_img.jpg"width="22"height="22"alt=""/>
0854-8236031-->
即时办理-->
即时办理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在申请书上盖章确认。
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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