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什么意思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意思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只有一个吗
成年人的监护人不是只能有一个,法律只是规定了法定监护人的顺序,而对人数却并未作出限制,因此,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是数人。
民法典规定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这些人虽然与近亲属不同,没有必须担任监护人的法律上的义务,但是,有些是自愿承担监护责任的,经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同意,可以担任监护人。
三、在我国规定哪些人不能做监护人
监护人应当年满十八周岁以及不损害被监护人的合法利益,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做监护人:
1.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2.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3.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此外,不得作为监护人的人还包括:
(1)被判处刑罚的人、失踪人。
(2)破产人。
(3)外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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