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是民事案件中被起诉一方的称谓,被告人是刑事案件中被追诉犯罪的一方的称谓,因此被告不出席需要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刑事案件中的被告,一种是民事案件中的被告。具体如下:
1、大多数刑事案件的被告人都被采取了强制措施,开庭的时候都会从看守所直接去法庭开庭。只有刑事公诉案件中没有被拘留并逮捕的嫌疑人和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没有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可能会出现被告人不出庭,出现这样的情况,法院会拘传或中止审理,待被告人到庭后继续审理。
2、被告不到场的有以下处理办法:
①法院可以拘传被告到庭;
②必要时可以缺席判决。
3、民事案件被告人不出庭怎么办
①被告不出庭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由被告自行承担没有辩护的恶果;
②如必须被告出庭的案件,两次合法传唤不到庭,会采取拘传措施;
③判决后被告不还,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④执行期限一般六个月内,案情复杂经批准可以延长,如果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只有终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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