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企业职工,今年8月在工作中不幸受伤。单位认为事故是因为我不按操作规程办事造成的,所以拒绝为我申报工伤认定。请问我该咋办?不久前,我县某机械厂职工姚明致电县人社局医保科,咨询上述问题。
解答:依据国家人社部《工伤认定办法》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申报工伤且超出30日的时限,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向县人社局医保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本人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同时提交下列材料: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的诊断证明、门诊病历、住院出院小结(记录);用人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两人以上旁证材料及身份证复印件;受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全文32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