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如何构成
时间:2023-03-15 10:31:52 38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依本节第231条规定,单位亦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牟利为目的,不以牟利为目的,不构成本罪。牟利不仅是行为人谋取金钱上的利益,而且也指行为人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二十八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中国对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中国对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只要犯了此罪的就会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情节比较严重的,那么就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这就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判决。

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细分的既遂判刑标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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