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险报销限制时间
时间:2023-07-03 19:20:23 17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保缴费,生育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生育的当月和补缴生育保险费的月份不计入。(累计满12个月即可,没有连续缴纳也行);失业人员必须办理失业登记,申领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补贴的须当月有生育保险缴费。

生育险报销范围是怎样的

一般是可以报销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1)如果职工怀孕7个月或7七个月以上生育的,或者是不满7个月早产的,可以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

(2)如果在生育的时候难产或是剖腹产的,在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的时候,还可以多受15天津贴;

(3)对于多次生育孩子的职工,每多生育一个孩子,在原基础上增肌15天的生育津贴;

(4)如果是由于流产或者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如果流产在3个月以下的,可以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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