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1.登记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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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
4.房屋面积竣工测绘报告
5.回迁安置证明书
6.回迁安置房补款发票
7.拆迁协议书
8.财政部门纳税/免税证明
审批时限:7个工作日(自出具受理清单之日起计算)。
审批收费:收费标准:
手续费:住宅:4元/㎡
非住宅:0.8%(评估价或基准价,评估价低于基准房价的,以基准房价为准)
登记费:住宅:50元/套
非住宅:550元/宗
维修资金:1%(评估价或基准房价)
工本费:一本免收,每增加一本10元
印花税:5元/本
收费依据:
发改价格(2008)924号
皖价费(2008)76号
合价房(2009)233号
受理机关:市房地产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