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员工在企业内部突发脑出血的事件,当此状况并非源自其正在进行的本职工作时,企业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然而,如果该名员工在执行工作任务期间突然患病并且未能在48小时内得到有效救治而最终不幸离世,那么这将被视为工伤事故,企业需对此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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