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不拆迁了怎么办
时间:2024-07-24 19:09:37 397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不拆迁了怎么办

房屋所有权乃重要财产权益之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房屋所有权人得以对自有房产行使持有、利用、收益及处分的各项权利。

此四大权能涵盖了:

1.占有—所有权人对房地产在实际上的掌控或主导地位;

2.使用—所有权人依据房屋特性与用途,对其进行合理利用;

3.收益—所有权人依法律规定,从对房屋的利用中获得相应利益;

4.处分—所有权人可根据自身意愿,对自有房产实施事实上或法律层面的处置,从而导致自身失去对该房屋的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已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二、房屋产权到期要如何处理

房屋产权到期一般会自动续期。

一般情况下,70年产权到期后,是会自动续期的。40或50年产权到期后,土地使用者不想使用将由政府回收;

想继续使用需申请延长土地使用期限,获得批准后,补缴土地出让金。如果申请没有批准,那么国家也会对房子的残余价值做相应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七条

土地使用者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提供出让的土地;

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提供出让的土地的,土地使用者有权解除合同,由土地管理部门返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者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不拆迁了怎么办”,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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