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鞋业品牌连锁经营公司、百丽集团的创建者——丽华鞋业贸易公司一纸诉状将低价倾销假冒百丽和BeLLE商标鞋子的淘宝网店主张先生告上了法庭。今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据悉,丽华公司在香港二〇〇四年与二〇〇二年分别注册了百丽和BeLLE商标,这些商标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以及市场占有率。二〇〇九年五月经丽华公司调查发现,张先生从二〇〇六年八月开始在淘宝网上以低于原告价格的百分之三十销售侵犯原告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并展示所谓百丽品牌鞋类,在网络店铺中使用中文、英文百丽的标记。
据淘宝网上交易记录显示,张先生已经完成数万双侵权鞋子的销售,所涉及的总计金额约人民币三十八万余元。与此同时,张先生先后开设两家实体店提供试穿服务,进行现场销售。目前张某已经停止所有的销售活动。
据悉,二〇〇九七月丽华鞋业贸易公司向法院提出了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商标权行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二百一十万元以及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的诉讼请求。
起诉后,丽华公司向上海二中法院提出冻结张先生支付宝账号以及银行卡内相关资金人民币一百万元或查封张先生等额其他财产的保全申请。据了解,对支付宝账户这一网络当红支付帐户提出保全申请的要求,在上海二中法院尚属首次。
法庭上,原告与被告双方展示了各自的证据,就原告所主张赔偿数额的事实依据展开了激烈辩论,尤其是进货渠道以及销售记录。
被告委托人辨称,被告张某回忆鞋子大部分来源于丽华公司的品牌特卖会以及团购,但无法提供进货证明。小部分来源于江苏太仓的鞋类批发市场和小商品市场,被告承认这部分的鞋子确实侵犯了原告的商标权,对此表示歉意并愿意进行相应赔偿。
被告称,淘宝网上的交易记录并不代表实际的销售数量,张某曾自买自卖以及委托专业信用炒作小号炒高其网上信用度,但无法提供相关证据。
法庭上,双方都表示愿意调解,法官宣布如调解不成,合议庭将在评议后择日对本案作出判决。
全文79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