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具体的赔偿标准。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一、商品房遇到质量问题如何维权?
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的,买受人可以参照当初的购房合同,按合同约定条款对照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确定责任方,要求责任方依法进行损失赔偿;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实不合格的,买受人可以退房。
二、哪些房屋质量问题都能退房
存在质量问题的房子,可以退房并要求赔偿:
1、房屋主体结构质量是不合格的,不能交付使用;
2、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三、商品房买卖欺诈可以解除合同吗
商品房买卖欺诈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而且买方可以要求退还双倍的价格和利息。如有其他欺诈行为,可要求赔偿损失。根据相关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买受人可以要求退还已付购房款和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两倍的赔偿责任:
1、故意隐瞒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
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抵押的事实;
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售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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