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点:买受人必须查看所购项目和所选房屋是否抵押,待购房屋是否已被查封。此外,我们还应注意不良开发商一房两售的陷阱。已“备案”出售的房地产不能再出售
第二点:合同中的交付日期应该明确,不应该有缓冲期,并且应该有“不可抗拒”延误停工的证据。如果延迟交付且房屋未退房,则应按照总金额和合同规定按日支付违约金。第三点:如果开发商擅自更改规划和设计,且未能在限定日期书面通知买方,则应承担违约金,允许退房并赔偿损失,合同中应反映的是:P>第四点:合同还应确定“商品房的屋顶和外墙的使用权归业主所有”,
<P>5:未填写的空白部分必须划掉。合同的每一页都必须有开发商的合同十字章和买方的签名。在任何情况下,买方必须始终在手中保留一套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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