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可以加子女名字上去。当事人需要持房产证、户口本、身份证、婚姻证明(婚姻文件或独身证明);未成年子女需提供户口本或者出生证明。除了要带够证件,还需要预备好各类证本的复印件;在办理加名字手续时,要根据对房屋评价的价格,交相应的契税。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房产证上加名字可以吗
房产证上加名字是可以的,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即可。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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