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行为的5年以后才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责令按市场价格补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租金,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承租人自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公租房都满五年了可以购房吗?
公租房满五年后也是不得购买的,法律有规定,如果有转借、转租或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退回公租房。公租房申请对象是城市中低收入人群,住房有困难的主体。申请到公租房后改变所承租公租房住房用途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二、公租房腾退情形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承租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1、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2、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3、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4、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5、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6、承租人累计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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