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属于哪些法律性质
时间:2023-03-23 17:30:28 486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定金其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

一、损害赔偿与定金责任的区别是什么

损害赔偿与定金责任的区别:定金具有担保性质,它具有担保、证约、预付款三种作用。而违约损害赔偿则是一种违约责任形式,双方具有独立性。定金责任作为一种独立的责任形式,其适用不以实际发生的损害为前提,而且适用的是定金罚则。损害赔偿以损害为前提,以赔偿实际损失为限度。定金责任的承担不能替代损害赔偿。也就是说,既不能将定金责任作损害赔偿的最高限额,也不能在计算损害赔偿时将定金列入其中。当然,如果同时适用定金和损害赔偿,其总值超过标的物价金总和的,法院应酌情减少定金的数额。

二、买房交了定金之后能不能退

1、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又称保证金。定金具有法律效应,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按照法律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如果给付定金方不履约,无权要求返回;收受定金方不履约,双倍返还2、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

三、定金和预付款有什么区别

定金和预付款有有以下四种区别:

1、性质不同,首先,定金是定金合同的内容,其本身不是在履行主合同的内容,而预付款则是主合同的内容之一,那么交付预付款就是一种履行主合同的行为;

2、作用不同,定金能在合同是否成立而发生争议时,对合同的成立起到一个证明作用,而预付款的作用带有支援性,但不具有担保和证约的作用;

3、效力不同,定金是具有惩罚性质的,而预付款则不具备惩罚性质;

4、支付方式不同,定金是一次性支付完的,定金全部交付后定金合同才能生效。预付款则可以一次性付清,也可以分期付清,二者在支付方式上有一些不同。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在合同履行前预先给付对方一定数量的金钱,以保障合同债权实现的一种担保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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