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申请仲裁解决的房地产纠纷的范围是:
1、法院已受理或审理办结的房地产纠纷;
2、涉及离婚、收养、监护、继承的房地产纠纷;
3、涉及落实政策问题的房地产行政诉讼;
4、经公证后发生争议的房地产纠纷;
5、应由行政机关处理的房地产纠纷;
6、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分房的纠纷。
申请仲裁的房产纠纷包括什么
可以申请仲裁的房产纠纷有很多,一般常见的情形如下:
1、房产买卖合同纠纷;
2、房产租赁合同纠纷;
3、其它房产合同纠纷。
同时,申请仲裁的前提为签订了有效的仲裁协议或者仲裁条款。
《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三条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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