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生活护理费标准致残1—4级工伤人员
时间:2023-12-08 22:49:43 324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从2015年4月1日起,对于2014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且致残一级至四级的工伤人员,生活护理费按规定作如下调整: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标准调整为2730元/月;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标准调整为2180元/月;

全文10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知识
针对上海生活护理费标准致残1—4级工伤人员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上海生活护理费标准致残1—4级工伤人员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