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活不能自理的标准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指派专人护理。经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同意,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人的标准支付护理费。(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护理费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3)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按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时间,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查看原文
2工伤致生活难自理可申请护理补贴吗
一、工伤致生活难自理可申请护理补贴吗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工伤职工经评残并确认需要护理的,应当按月发给护理费。护理等级根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动五项条件,区分为全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和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护理等级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评定。工伤护理费依照上述护理等级分别按...查看原文
3生活不能自理时,是否可以提出离婚申请?
一方生活不能自理,另一方可以去起诉离婚。结婚离婚都是个人的权利选择,起诉离婚的只要满足起诉条件即可,起诉条件如下:1、原告是夫妻双方中的一方;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请求离婚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对于离婚案件,如果被告生活不能自理,但是能够表达意思的,则需要出庭。如果确实无法出庭的,则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一方重病缠身另一方可以离婚吗我国法律规定婚姻自由,其中包括离婚自由,因此当事人有要求离婚的自由。但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诉至法院;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判定是否离婚的标准是“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因此,即使一方身患重病,夫妻之间出现了芥蒂,在无法定离婚事由的情况下,法院也不一定会判离。《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诉讼代理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查看原文
4生活不能自理的儿女有继承权吗
生活不能自理的儿女仍然是自然人,是享有继承权的。一、继承权的主体: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查看原文
5生活自理能力与身心健康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是指生活不能自理,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均不能自理的情形。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者,对鉴定工伤等级起到重要作用: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可为一级评残标准,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是由于自身原因,不能够自己处理自己的日常生活。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指派专人护理。经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同意,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人的标准支付护理费。其中,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是指生活不能自理,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均不能自理的情形。我国首次全国城乡失能老年人状况研究显示,2010年末全国城乡部分失能和完全失能老年人约3300万人,其中完全失能老年人1080万人。预计到2015年,我国部分失能和完全失能老年人将达4000万人。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主任张恺悌介绍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的余寿中有三分之二的时间处于带病生存状态。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查看原文
6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分类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各级别的判定依据分别是: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是指生活不能自理,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均不能自理的情形。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是指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中有三项不能自理的情形。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是指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中有一项不能自理的情形。医疗损害有等级划分吗会有划分。划分如下,事故等级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一)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亡。(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1.植物人状态;2.极重度智能障碍;3.临床判定不能恢复的昏迷;4.临床判定自主呼吸功能完全丧失,不能恢复,靠呼吸机维持;5.四肢...查看原文
7什么是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是指生活不能自理,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均不能自理的情形。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者,对鉴定工伤等级起到重要作用: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可为一级评残标准,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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