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国企改制的步伐明显加快。作为担负国家经济监督重任的审计机关,如何维护好国家、企业、职工三方的正当利益,有效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现代企业制度建立,是一个重要的课题。笔者根据多年从事企业改制审计的实践,就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审计机关的应对措施谈一些个人观点。
国企改制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清产核资、资产评估有所失真、失实,存在少报、漏报、低报、低估资产现象。二是企业改制方案申报、审批不完善。有的企业在设置改制方案时,置国家利益于不顾,尽可能、尽大量满足于企业和个人。政府部门在审批方案时,为了加快改革的步伐,重点关注职工的安置,对企业资产的真实性审查的较少。三是资产处置即转换、转让或出售有失公开、公平、合法。存在产权交易暗箱操作,管理层收购自买自卖,转移、侵吞国有资产行为。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审计机关应着力从四个方面加以应对。
以真实性审计为基础,摸清企业家底
(一)对清产核资,一要审查其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申报的清产核资情况及核销的财产损失和不良资产是否报经有关部门批准。二要审查申报的清产核资情况是否真实。即是否存在少报、低报,隐瞒资产,如收入、应收账款收回、低值易耗品、无形资产(土地、特许经营权、专利、资质等)、固定资产及对外投资等不入账,从而形成账外资金、资产。三要审查申报核销的财产损失和不良资产是否真实,有无存在多报、自行核销资产损失。
(二)对资产评估,一要审查改制企业是否由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二要审查评估报告是否经企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三要审查评估是否站在合法、合理、公正、公平的角度进行,认真履行其受托责任。是否存在对资产不评估、低价评估,如:有无低估、漏估无形资产(土地、特许经营权、专利、资质等)价值,造成无形资产流失;有无低估或少计固定资产价值,对房屋、土地等大宗不动产其增值部分是否予以考虑,应特别关注在建工程评估的真实性。
以维护国家利益为己任,解决好国家、企业、职工三者的权益
审查企业设置的改制方案,是否存在少报、低报,甚至漏报、不报资产;是否存在多报、扩大负债,有无隐瞒收益挂负债,有无任意扩大职工的敏感性债务,如:职工工资、社会保障金,及职工的安置费用、补偿金等;预留的改制费用是否合理、合法;属于关、停、解散的企业,合理分配后所剩余的资产、资金是否上缴财政;属于兼并、重组、公司制改造的企业,是否维护国家利益,国家应得的股份有没有得到,应控股的有没有控股,从而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审查改制方案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涉及财政、劳动保障等事项的,审查是否报经同级政府有关部门审核、审批;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审批事项的,审查是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报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
以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为根本,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
审查改制企业国有资产的转换、转让或出售是否真实、公平,有无国有资产流失。一是审查转换、转让或出售过程是否公开、符合程序;二是审查改制企业有无借改革之机,侵吞国有资产,将国有资产直接或间接转移到集体、私营企业或个人名下;三是审查改制企业有无逃废银行债务、抽逃资金、制造假账、私分和挪用公款以及乱花钱、物等,造成大量损失浪费;四是特别注重审查经营管理者自卖自买国有产权。审查向本企业经营管理者转让国有产权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是否委托中介机构评估;审查经营管理者是否参与了转让国有产权的决策、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底价确定等重大事项,筹集收购的资金是否合法、有效等,是否存在对企业经营业绩下降负有责任。
以灵活多样的审计方法为手段,解决企业改制审计工作中的困惑
面对繁重的企业改制审计工作任务,审计机关要合理整合审计资源,采取灵活多样的审计方法,确保企业改制审计工作的圆满完成。一是在真实性审计的过程中,要对实物进行实地观察、盘点;对应收、应付账款等债权、债务要进行详细审阅,查看有关资料、文件、会议纪要等,必要时进行函证、核对;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土地),要进行调查分析、走访、详细测算;对职工工资、福利、安置及补偿费等,要积极协调取得劳动、人事、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配合,进行详实计算。二是在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审计时,要协同纪检、监察、法院、财政等部门,对企业的资产处置进行全方位监督,严肃财经法纪,揭示、揭露改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坚决查处利用改制之名,损害国家、企业、职工利益,侵吞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浪费等违法乱纪的行为。同时注重调查、分析、研究,从宏观上为政府献计献策,当好参谋、助手,为国企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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