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口头辞退劳动者,拒绝承认用人单位辞退的,在劳动案件审理中需要劳动者提供证据证明双方劳动关系已解除,劳动者能证明双方劳动关系已事实解除的,对于解除的原因由用人单位负有举证责任。劳动者可以提供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费记录作为证据,工资和社保停缴可以作为双方劳动关系事实终止的证据。
领导口头辞退员工能反悔吗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全文45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