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毕业前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不需要签订三方协议。三方协议是统计大学生毕业就业率的重要依据,三方主体包括毕业生、用人单位、高等院校。在三方协议中,毕业生的义务是向用人单位如实地介绍自己的情况,并按时到用人单位进行报到。用人单位的义务是如实向毕业生介绍自己的情况,负责办理毕业生有关手续。学校的义务则是负责完成有关的派遣工作。学校不能强迫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如果学校有不签三方协议就不给毕业证、报到证的,毕业生可以向当地的教育部门举报投诉。
不签三方协议的后果
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三方对于学校来说是统计就业率用的。对学生而言,只有你签署了三方协议,拿回学校,学校才会在你毕业后将派遣证发给你,而你拿着派遣证到你工作的单位报到,就此开始计算工龄,你也就拥有了干部身份。报考公务员,一些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招聘、录取,如果没有干部身份就会有一定的影响,甚至可能无法到该单位工作;还有一些职称的认定、评定,工龄的审核等也和干部身份有关;将来进入公务员序列提干或者评定职称,也需要有干部身份;有些地方(比如深圳)入户也会要求干部身份。不签三方协议,影响的可能是学校所谓的就业率,但如果学生符合毕业条件,学校必须正常办理毕业手续,不签三方协议,不对学生毕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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