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可以通过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的方式来约定婚内所得财产或者是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共同、部分各自所有。婚内财产协议属于合同的范畴,必须符合以下法定条件才能具备法律效力:
1、协议双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也就是双方是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签署协议,而不能在一方被胁迫、被欺诈的情况下签署;
3、该协议不得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即指该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不能规避法律或者是损害国家、集体及第三人利益的情形,也不能约定处理其他家庭成员或第三人的财产的归属;
4、婚姻关系合法有效,若是无效的婚姻或者是可撤销的婚姻,则不适用此协议;
5、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一、夫妻财产分割协议哪些约定是无效的?
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对此类约定的效力,不能说完全无效。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经济上陷于困难,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时,另一方有共同承担的义务。
2、对第三者的债务由一方承担这类各自债务各自承担的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
3、对夫妻间扶助义务免除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因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时,另一方应积极地承担。4、不动产归双方共有但未作产权变更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又未办理产权更名手续,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最终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
5、谁提离婚谁无财产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6、约定财产归子女所有很多夫妻在签订协议时会约定某一部分财产归子女所有,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管。从法律上来看,属于赠与没有履行,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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