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遇到烂尾楼如何化解纠纷
1.若仅因开发商资金紧缺导致工程停滞,给予其些许时间。
若开发商能够迅速筹集足够资金,有望恢复项目建设完成烂尾楼盘。
2.若开发商宣告破产引发楼房烂尾问题,请勿将房屋退还开发商。
因退房后,购房者只能获得收据或者欠条,与开发商间的合作关系将转变为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在处置破产财产时,这种关系的优先级次于消费者权益。
3.尽管开发商破产后,购房者仍可依照相关流程向房屋管理部门申办房产证。
持有产权远胜于财物全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二、购房合同纠纷怎么赔偿
在针对房屋交易合同纠纷的赔偿方案上,根据现有法律规定可分为如下几种:首先是有具体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若无具体规定则采用自愿协商;谈判未果者,可申请调解;调解无效者,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当双方签有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时,亦符合条件申请仲裁。
在实际操作中,行为人也可无需经过调解便直接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
此外,还涉及到法律所规定的其他相关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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