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提出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本案的当事人;二、异议的内容必须与本案有关。被告通常会提出异议,因为起诉是由原告提起的,表明原告已经对管辖人民法院作了选择。被告应诉,作为当事人的另一方,有权对管辖提出自己的意见。管辖权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
若要提出管辖权异议,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提出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本案的当事人,二是异议的内容必须与本案有关。通常情况是被告提出异议,因为起诉是由原告提起的,表明原告已经对管辖人民法院作了选择。被告应诉,作为当事人的另一方,有权对管辖提出自己的意见。管辖权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
管辖权异议应该以什么形式提出?
管辖权异议是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程序,它指的是在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主张该案件不属于法院的管辖范围。那么,管辖权异议应该以什么形式提出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应该以书面形式提出。当事人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否则将视为未提出。同时,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时,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主张的管辖权不属于法院的管辖范围。
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时,如果其主张的管辖权确实不属于法院的管辖范围,法院应当作出驳回其管辖权异议的裁定。而如果其主张的管辖权属于法院的管辖范围,法院则应当受理其管辖权异议,并在七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管辖的裁定。如果七日内未能作出裁定,则应当继续审理。
综上所述,管辖权异议应该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主张的管辖权不属于法院的管辖范围。如果当事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则法院将不予受理其管辖权异议。
提出管辖权异议是民事诉讼中的重要程序,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提出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本案的当事人,二是异议的内容必须与本案有关。被告提出异议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主张的管辖权不属于法院的管辖范围。如果当事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则法院将不予受理其管辖权异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被告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受诉人民法院违反级别管辖规定,案件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或者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并在受理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裁定:
(一)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二)异议成立的,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二条在管辖权异议裁定作出前,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受诉人民法院作出准予撤回起诉裁定的,对管辖权异议不再审查,并在裁定书中一并写明。
第三条提交答辩状期间届满后,原告增加诉讼请求金额致使案件标的额超过受诉人民法院级别管辖标准,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请求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一条审查并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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