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产假一般按照国家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海南省规定如果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男性25周岁、女性23周岁以上初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晚婚假10日;已婚女性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增加晚育产假15日。
武汉陪产假国家规定2020
武汉陪产假国家规定为15天。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男职工可以在配偶生产时享受15天护理假,也就是陪产假,以便男职工能够更好地照顾生产的妻子。在护理假期中,与产假一样,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女职工还可以向所在单位办理申请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拨付给单位,再发放给职工,相当于工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条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男性25周岁、女性23周岁以上初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晚婚假10日;已婚女性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增加晚育产假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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