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银行托管:
银行作为第三方,依据法律法规和托管合同规定,代表资产所有人的利益,从事托管资产保管、办理托管资产名下资金清算、进行托管资产会计核算和估值,监督管理人投资运作,以确保资产委托人利益,并收取托管费的一项中间业务。
二、托管银行
指存托凭证的托管银行,是由存券银行在基础证券发行国安排的银行,通常是存券银行在当地的分行、附属行或代理行。
1、负责保管存托凭证所代表的基础证券。
2、根据存券银行的指令领取红利或利息,用于再投资或汇回存托凭证发行国。
3、向存券银行提供当地市场信息。
三、托管银行在私募基金监督中的作用
1、审查托管人的资格与资信状况与银行的其他基金业务相比,保持银行在托管业务中的中立和诚信是非常突出的特点。这就要求商业银行对业务管理进行调整,设计出符合基金业发展方向的业务管理结构和业务处理方式,设计出将投资人利益始终放在第一位的业务模式。
2、对托管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进行监督托管行在托管业务中主要面临以下风险:
(1)信用风险,托管业务中主要是交易对手违约风险;
(2)操作风险;操作失误或机械故障引发的风险;
(3)清算风险等。
3、对托管行实行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管,并对其托管业务进行年度评估,以促进托管行加强内部控制,提高风险管理水平,适应托管行职责的要求,促进中国资本市场的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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