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用益物权人有权依法占有、使用和收益他人所有的房地产或者动产。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依法占有、使用和收益国家所有土地,有权利用土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依法占有和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有权依法使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土地使用权属于非流动资产吗
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属于非流动资产。非流动性资产是指不能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非流动资产是指流动资产以外的资产,主要包括持有到期投资、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工程物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非流动资产是相对于流动资产而言的一个概念,具有占用资金多、周转速度慢、变现能力差等特点。因此,其资产管理和会计核算也有特殊的要求。
由于该类资产占用的资金多、企业持有的时间长,会对企业相互联系的多个会计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故而,对它们的管理和会计处理,应按照各自不同的特点,分别采用不同的程序和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四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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