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过程中,对房屋的拍卖没有确定的时间限制。根据实践情况,一般可在六个月左右完成。
法院执行房屋时,需要有以下程序:
1、查封涉案房屋,委托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一般需要两个月左右。
2、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不能拍卖成交的,还需要降价并再次委托拍卖。每次时间在两个月左右。
3、另外,法院查封裁定书、评估报告、拍卖裁定书都需要送达双方当事人,这也需要时间。如果无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需要公告送达,公告期限是两个月(最大的不确定性就在这个阶段)。
一、收到案件起诉通知书后多久开庭
收到案件起诉通知书后,一般在15到20天内开庭,还应当收到开庭传票,一般向被告发出起诉通知书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要给被告15天的举证时间,所以在收到起诉通知书后,法院还要向各方当事人送达开庭传票。法院下达民事裁定书与开庭没有什么直接联系。你没有说清楚是什么裁定书。一般情况下,法院在开庭前下达的裁定书,是查封财产的裁定书的可能性最大。如果是,还是上面那句话,与开庭时间没有关系。等着就是了,时间不会太长的。如果是简易程序审理,大概1个月左右,如果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大概2--3个月左右就会开庭的。
法院裁定书按照法律不同的规定可以分为:
1、准予上诉的民事裁定书、不准上诉的民事裁定书和准许复议的民事裁定书等。
2、按程序的不同可以分为:第一审民事裁定书、第二审民事裁定书、再审民事裁定书、督促程序的民事裁定书、公示催告程序的民事裁定书、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民事裁定书和执行程序的民事裁定书。
二、拆迁安置房会被法院执行拍卖吗
1、目前的法院执行制度和法律框架下,房产的执行需要明确房产的所有权及不存在限制交易的权利负担,但是由于拆迁安置房大都需要长达五六年,有得甚至十年才能办理产权证书,因此,对于拆迁安置房,法院原则上是不会予以强制执行(评估拍卖)。2、但是如果拆迁安置房已经办理了产权证书,且房屋不存在其他法院查封在前或者存在抵押等情形,那么房屋依法是可以查封、评估拍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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