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是劳动人民的,请递交下列材料:(一)《劳动仲裁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件影印件一份;(三)有授权委托人的,要递交《授权委托书》一份,标明委托授权。授权委托公民代理的,还应递交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影印件;(四)被申请人工商登记备案材料一份;(五)附证据清单。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接到仲裁申请办理之日起五日内,觉得合乎受理标准的,理应受理,并通告申请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办理后,理应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报告团本送到被申请人。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者在遇到劳动争议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那应该如何申请劳动仲裁呢?在您的劳动仲裁申请被受理后,您会收到受理通知书,上面会写明仲裁员的姓名,这时,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申请仲裁员回避,那法律上,在哪些情况下仲裁员应当回避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解读。
一、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或者死亡的职工,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没有代理人的,由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七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二、哪些情况仲裁员应当回避
1、根据现行规定,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
(1)是劳动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2)与劳动争议有利害关系的;
(3)与劳动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对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做出决定,并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通知当事人。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保留以上规定的同时,增加了仲裁员应当回避的情形:
(1)仲裁员是本案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2)与本案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3)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以上是关于如何申请劳动仲裁以及哪些情况仲裁员应当回避的有关劳动仲裁的材料,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相对于诉讼程序而言,仲裁程序已经比较精简了,它只需要纠纷当事人去相应的部门提交相应的材料,并按规定参加庭审,然后等裁决书即可。如果您在走这些程序时,遇到了困难,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为您提供有效的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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